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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招募】帕金宁颗粒治疗帕金森病临床试验受试者招募

发布时间: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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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脑病一科 (神经内科1)将于近期开展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医疗机构制剂与新药研发项目-(帕金宁颗粒),该项目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批准开展的,目的是以帕金宁颗粒模拟剂(安慰剂)为对照,初步评价帕金宁颗粒治疗帕金森病(肾虚髓减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本研究已经过东方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

本项目研究对象为: 

纳入标准:

(1)符合帕金森病诊断的患者;

(2)符合中医颤证(肾虚髓减证)诊断及辨证标准;

(3)年龄≥40岁且≤80岁,性别不限;

(4)选取H-Y分级≤4的患者,评价时间选择患者开期;

(5)自愿参加本临床试验,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各种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帕金森叠加综合征者;

(2)既往有焦虑、抑郁或严重神经精神疾病影响量表评定者,或者医院焦虑抑郁量表(HADS)测得焦虑或抑郁评分>11分者;

(3)存在智力/语言障碍以致不能填写量表或记录自身症状者而无法配合量表评定者,如失语,中度以上构音障碍,中度以上痴呆(CDR>2分)或不愿合作者;

(4)心血管、肝、肾、内分泌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或者AST、ALT>1.5倍正常值上限,血肌酐(Scr)>正常值上限者;或者恶性肿瘤的患者;

(5)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或对已知中药成分以及对应的模拟剂相关成分过敏者;

(6)育龄妇女处于妊娠、哺乳期,研究期间有生育计划,妊娠试验(测尿HCG血HCG)阳性,或在试验期间不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7)近1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8)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它情况。

研究疗程为:8周。

若自愿参加者,请到我院脑病一科门诊咨询或查阅有关研究简介。

研究涉及的量表评估、帕金宁颗粒药物、帕金宁颗粒模拟剂等,将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脑病一科 (神经内科1)支付。

招募期限:即日起—2026年7月31日。

计划招募人数:192人

联系人:王医生

联系方式:15210860857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脑病一科 (神经内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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